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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将加强

//www.workercn.cn 2015-10-10 08:13:00 来源:中国工业报 

  “从2003年起我国先后完成了一系列有关轻型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限值和标识的重要标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汽车燃料消耗量标准体系;从2008年开 始着手重型车的标准制定工作,目前欠缺的就是重型车油耗的标识标准,制定工作正在计划当中”,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所长冯屹在今年的中国汽车 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上如是说。

  在我国汽车节能标准体系中,GB19578《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是两个核心标准。2014 年,GB19578《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和GB27999《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两个标准的修订工作完成,并形成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第四 阶段标准(2016~2020年)。要实现到2020年我国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要降至5升/百公里的目标,国家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核算办法、管 理制定都将更加严格,也对企业的节能战略提出了更高要求。

  《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处罚力度加大

  201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对核算主体、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提前达标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冯屹指出,虽然在处罚上也做了一些规定,但是力度明显不够。

  针对《核算办法》中监督处罚薄弱的问题,2014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 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不达标企业,将采取公开通报、限制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限制扩大产能投资 以及加强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管理措施,并提出投资管理要加强燃料消耗量审核,企业应主动采取整改措施等要求。

  据冯屹介绍,针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管理办法》正在制定当中,目前已处于草案阶段,预计今年10月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他指出,《管理办 法》草案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转结及交易制度。“同阶段积分可直接转结至下一年度,2016~2020年的年检,按上一年度的80%计 算”,冯屹表示。他特别强调,只有企业自身累积的正积分允许转结、交易,“如果自身就没达标,想破罐破摔,反正也负了,最后卖积分关张不干了也是不允许 的”。若企业本年度未达标,可通过本企业累计积分转结、积分交易或交纳费用三种方式解决,所交纳费用整体原则是分阶段递增。“还是鼓励企业尽可能达标,避 免用交费来解决问题”,冯屹解释。

  《管理办法》草案中对全球年产量小于1000辆的小规模企业有一定放宽,规定其达标要求与标准规定达标值的比值不得超过110%。即便如此,一些企业要达 标也并不容易。冯屹特别指出,《管理办法》草案的重点是加大处罚力度,除了在上述《通知》中提到的惩罚措施,还增加了投资管理、进口审核、不达标企业约 谈,甚至冻结企业财产等新的措施。

编辑: 段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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