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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凯境:没有走不过的槛

//www.workercn.cn 2016-06-30 08:13:03 来源:互联网 

  您在注册前须仔细阅读并同意以下思客协议才能继续注册:

  一、关于思客服务条款的说明

  (一)服务条款的接受

  思客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新华网所有。思客将依照本协议及其随时发布的相关规则或说明提供网络服务。在您使用思客服务前请确实仔细阅读本协议。当您点选同意或定制、使用、接受思客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协议,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思客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并愿受其约束。

  (二)服务条款的修改与变更

  思客有权随时对服务条款进行修改,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并不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负责和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录思客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思客随时发布的与该服务相关的规则或说明,这些规则或说明均为构成本服务条款的一部分。

  用户如果不同意服务条款的修改,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已经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

  二、关于思客的使用规则

  (一)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1、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在任何情况下,思客认为用户的行为可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2、用户如不在国内居住,还应特别注意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关于用户名的管理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本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2、请勿以国家组织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称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该机构,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3、请勿注册和使用与其他网友相同、相仿的名字或昵称;

  4、请勿注册和使用不文明、不健康的ID和昵称;

  5、请勿注册和使用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或带有各种奇形怪状符号的ID和昵称。

  (三)个人资料提供:

  1、在注册时,用户应该提供真实、准确、最新和完整的个人资料;

  2、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用户必须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四)用户帐号、密码安全和信息存储

  1、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思客的正式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帐号的安全。每个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所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2、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或存在其它安全问题等情况,应立即通知思客管理员。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思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如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协议各项规定,思客有权不经通知删除该帐号,并停止为该用户提供相关网络服务。

  3、因网络的特殊性和不稳定性,思客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承担任何责任。

  (五)思客禁止的行为

  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承担一切因自己发布信息不当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在思客所发布的信息,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10、宣扬种族歧视,破坏国家、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的;

  11、侵犯他人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隐私权或其他人身权利的;

  12、恶意重复、大量发布各种信息的;

  13、未经思客同意,张贴任何形式广告的;

  14、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或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的;

  15、发布信息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原因对任何一位用户或公民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谩骂、诋毁、中伤、恐吓等。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如用户在思客发布信息时,不能履行和遵守协议中的规定,本网站有权修改、删除用户发布的任何信息,并有权对违反协议的用户做出封禁ID,或暂时、永久禁止在本网站发布信息的处理,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思客的系统记录将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三、关于思客用户的隐私权

  用户在遵守上述协议的前提下,思客将充分保护用户享有个人隐私。思客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思客中的非公开内容,下列情况除外: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思客服务协议规定;

  2、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必要向相关法律部门提供备案的内容;

  3、维护社会个体和公众的权利、财产或人身安全;

  4、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

  5、为维护用户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6、维护本网站的合法权益;

  7、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8、符合其它相关的要求。

  四、关于思客的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1、对于用户上传到思客上可公开获取区域的任何内容,用户同意授予思客在全世界范围内永久性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和再许可的权利和许可,思客可以使用、复制、修改、改编、出版、翻译、据以创作衍生作品、传播、表演和展示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和将此等内容的全部或部分编入其他任何形式的作品、媒体或技术中。

  2、思客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设计图样等及在邮件信息、广告中的全部内容和标识包括“思客”及相关图形标识,均受版权、商标和专利等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未经思客或相关权利人授权许可,不能擅自复制、发布、转载、播放、改编、汇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这些内容或将该内容用于其它任何商业目的。

  3、用户必须保证,上传的照片、文字、音乐以及视频等作品之著作权已获得合法授权,在本网站之上传行为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否则,将由该用户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将任何内部资料、机密资料、涉及他人隐私资料或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上载、张贴、或以其它方式传送。

  五、免责声明

  1、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用本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思客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它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思客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服务停止,思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思客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对用户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用户同意对思客的使用承担全部风险。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信息而导致该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其风险自行负担。

  3、思客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思客经营或控制,思客对其正确性、合法性、正当性不负任何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离开思客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自负;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产生的损失或损害,思客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思客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用户使用该服务导致思客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等,用户同意承担一切责任。思客对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5、第三方以任何方式进行的使用、修改、演绎、下载或转载信息等可能侵害用户权益的行为,思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服务的终止

  1、对于违反思客服务条款或其他思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思客的内容。

  2、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收回、修改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注册的二级域名和使用空间等各种资源。

  3、思客有权在采取上述行为时不事先通知用户,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本服务条款和思客的其它相关规则或说明构成完整的协议,本网站有权进一步修改本协议,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华网所有。用户和新华网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新华网所在地法院诉讼裁决。

  新华网

  二0一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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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服务条款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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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思客的使用规则

  (一)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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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用户如不在国内居住,还应特别注意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二)关于用户名的管理

  1、请勿以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头衔等注册和使用昵称(如确为本人,需要提交相关证据并通过审核方可允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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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思客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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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攻击党和政府及其领导人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6、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7、散布谣言或不实消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8、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9、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社会公德、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

  10、宣扬种族歧视,破坏国家、民族、地区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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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思客用户的隐私权

  用户在遵守上述协议的前提下,思客将充分保护用户享有个人隐私。思客会对用户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信息及保存在思客中的非公开内容,下列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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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用本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思客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它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思客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服务停止,思客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思客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对用户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用户同意对思客的使用承担全部风险。用户使用经由本服务下载的或取得的任何资料、信息而导致该用户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其风险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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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思客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用户使用该服务导致思客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等,用户同意承担一切责任。思客对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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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服务的终止

  1、对于违反思客服务条款或其他思客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用户的帐号、密码或使用本服务,或删除、转移用户存储、发布在思客的内容。

  2、思客有权在任何时候,暂时或永久收回、修改或终止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通过本网站注册的二级域名和使用空间等各种资源。

  3、思客有权在采取上述行为时不事先通知用户,并且对用户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本服务条款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服务条款之任何一部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则该部分条款应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本服务条款和思客的其它相关规则或说明构成完整的协议,本网站有权进一步修改本协议,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新华网所有。用户和新华网一致同意凡因本服务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新华网所在地法院诉讼裁决。

  新华网

  二0一四年三月

   27日,在第十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清华大学气候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齐晔做客新华网思客会并接受专访,畅谈雾霾治理、去产能、清洁能源、智库发展等高热话题,观点独到,解读深入,思想在对话中不断升级。以下根据专访实录整理:

  

  雾霾治理和经济发展要相互平衡

  

  思客:

  雾霾目前仍然是中国面临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同时也是“十三五”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所在,齐主任能否结合国外的经验提一些建议?

  齐晔:

  我觉得雾霾这个问题也要全面地看,比如我们在2013年的时候,其实中国的雾霾应该是达到了顶点,之后的两年雾霾有所好转,2016年已经过去了半年,在过去的半年当中和2013、2014、2015这三年比较起来有明显的改变,当然污染物的情况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比方说臭氧的问题是在上升的一个情况。应该说雾霾的形成和经济的发展有非常大的关系,这个不仅在中国,在国外也是如此。我们经常谈到伦敦在1952年时的情况,在美国洛杉矶、美国的匹兹堡都是这样的问题,就是说和经济的发展有非常密切的关系,所以应该说是“成也经济、败也经济”。在过去的几年当中,随着经济的转型,进入了新常态,应该说雾霾的治理也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和机遇。所以我觉得通过经济结构的调整,通过我们经济的转型升级,同时用各种各样的措施来治理雾霾,我想现在应该是非常好的时机。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治理雾霾和经济的发展这两者要能够平衡,一方面经济进入了下行阶段的话就有就业的问题,同时雾霾的治理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所以这两者应该平衡起来。

  图为新华网副总编辑刘娟为齐晔颁发思客聘书。董博越 摄

  去产能难免有阵痛,如何保障其连贯性?

  

  思客:

  在目前的供给侧改革中,中央对去产能表现出了“壮士断腕”的决心。煤炭行业3-5年内的去产能任务为10亿吨,被不少人视为是“艰巨的”、“难以完成”的,您如何看待这一目标?

  齐晔:

  应该说我们在2013年的时候,煤炭消费的总量达到了一个峰值,过去我们曾经认为中国煤炭达峰要在2020年以后,就现在来看,在2014年我们有一个3%的下降,2015年的时候我们进一步又有将近4%的下降。所以有可能在今后的一段时期煤炭要处在一个稳定和下降的基本趋势中。那么这个基本的趋势也和历史上发达国家所出现的趋势基本一致。比如在1956年的时候,当时英国煤炭就达到了峰值,差不多10年以前美国的煤炭也达到了一个峰值,就是说经济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就有下降,但这样一个下降是历史的规律,但也不是说就是它自然而然就能出现的,所以对于我们中国来讲,我们要削减煤炭的产能有几方面的考虑。

  一是我们经济的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另一方面的考虑就是我们必须要减少煤炭的用量,因为这样的话我们才能控制污染物的总量;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倒逼机制就是气候变化,因为中国已经在巴黎协定上做出了我们的承诺,要在2030年达峰,同时要在2030年左右实现非化石能源20%左右的目标。所以减少煤炭的用量,用可再生的、清洁能源、非化石能源替代,这应该是一个基本的趋势。

  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要有一个阵痛,特别是对我们大型的煤炭企业和用煤的企业而言,这都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挑战。我相信中央根据“十三五”的部署,在“十三五”期间应该能够比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它的困难也确实是非常大的。

  比如河北省是用煤的,山西、陕西、内蒙是属于产煤的,这些地方确确实实有非常巨大的挑战。

  齐晔:经济达到了一定的程度之后,就有下降。董博越 摄

思客:

  现在钢铁、煤炭行业局部出现了“复产潮”,企业一面争取更多的安置资金和政策优惠,一面又在价格反弹刺激下伺机复产,您认为应该如何保障去产能的连贯性?

  齐晔:

  这里面有两种力量,一个是市场的力量,由于经济趋缓之后,煤炭的价格就下降了,这样我们就会发现有一些原来已经被搁置的比如火电、煤电的项目就重新恢复甚至有所提高了,这完全是一个市场的力量,另外一个情况就是我们要考虑一些社会的因素,因为我们知道去产能一方面是一个生产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职工就业和保证他们生计的问题,所以这就是现在所面临的两个挑战。

  应该说前一个挑战是市场驱动的过程,我们可能通过比如说原来的审批,你是不是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是不是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通过这个来予以考虑;那么对于后面的一个,由于就业的压力和社会的考量,我们还应该通过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予以解决,能够尽可能平缓、平稳地把它过渡过去。所以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靠市场也要靠政府,尽可能少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清洁能源将成为中国能源结构的主体

  

  思客:

  煤炭行业去产能是否意味着中国能源结构的转变?

  齐晔:

  应该说中国的去产能是能源结构非常大的变化,中国的能源结构非常有意思,全球能源结构都经历了这样一个有规律的替代的过程。最早期开始用煤炭替代薪柴,这时就进入了煤炭时代,后来进入油气时代,油气替代煤炭,再后来进入清洁能源的时代。中国的变化和世界基本的趋势是一致的,但是它的油气时代的阶段是比较短暂的,而且在这个过程当中,中国的清洁能源就是非化石能源发展的速度是前所未有的。比方说我们从2009年开始,中国在清洁能源领域里面的投资一直是全世界第一的,目前我们差不多占全世界1/3清洁能源的投资,所以说我们替代的过程,替代的速度和世界能源的转型不完全一致,应该说我们的过程更加快。

  图为思客记者在2016夏季达沃斯论坛·思客会上采访齐晔。董博越 摄

  思客:

  清洁能源有没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能源结构的主体?

  齐晔:

  按照巴黎协定的安排,到2030年基本达到20%。首先这个目标是非常宏伟的目标,因为这意味着在今后的15年当中,比如我们发电要有800到1000GW可再生能源、非化石能源的产能增加,对于煤炭来讲是非常重要的替代。按照巴黎协定,应该说到2060年的时候,假如说我们要实现2℃升温控制目标,那时候从全球来讲就要完成去碳化的过程,所以从基本的趋势来讲,无论是中国也好,还是其他的国家也好,清洁的能源必须得成为最基本、最主要的能源构成。

  

  中国在国际低碳发展中发挥着日趋重要的作用

  

  思客:

  您刚才说的是2060年的趋势,那您预测一下,未来10年中国的能源行业会是什么样的趋势?

  齐晔:

  从近期来讲,如果说2013年标志着煤炭的转折点,那么在今后十年,这个过程应该是一个继续的过程,就是煤炭这种非清洁的化石能源应该是逐渐,甚至于会有可能加速地被非化石能源所替代,我觉得未来十年这个基本趋势应该是比较明显的。现在基本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煤炭峰值已经出现了。

  图为齐晔为思客寄语。董博越 摄

思客:

  清华布鲁金斯研究院连续数年发布了《中国低碳发展报告》,你们与保定市政府合作制定了中国第一个低碳城市发展规划,目前这个项目进行的效果如何呢?

  齐晔:

  今年3月份发布了2016年中国低碳发展报告,我们下一期在2017年也将继续。另外我们也在积极地开展相关的一些工作,比如在2010年和2012年国家发改委确定了第一批和第二批的低碳发展试点,那么现在这些试点的情况怎么样?有哪些经验、教训可以被政策制定者吸纳进来?我们目前也在做这样一项工作,就是希望能够在分析、评估的基础上,提炼出一些可以供我们决策者参考的内容。

  同时我们现在也在加紧研究在明年全国范围要展开的一项碳市场的工作,即从技术的层面考虑,究竟哪些设计才能建立一个有中国特色的碳市场?并且能够成功运行?另外,碳市场和我们已有的一些低碳发展的行政措施——比如碳税,节能目标责任制——怎么搭配最好?在《巴黎协定》通过之后,究竟如何保证实施?在全球气候治理方面,中国能够发挥哪些作用?我们也在和欧洲、美国、印度等做一些这样的国际合作性质的研究。

  思客:

  国际对低碳发展中,中国应该发挥的作用是有一定争议性的,您如何看待这种争议?

  齐晔:

  国际对中国在低碳领域发展中所做的工作和贡献,从过去的不了解甚至有争议、指责,变成现在越来越多地理解并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在2014年11月,中美两国签订的在气候变化和清洁能源合作方面的协议,为《巴黎协定》的成功签署奠定了一个基础。后来中法、中欧、中印等双边和多边协议的签订,也为全球联合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现在全世界对我们中国给予了非常高的期望。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应对气候变化是全球共同的努力,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还有大量贫困人口减贫的任务。而且中国在技术、创新方面,也非常希望能够和拥有这些先进技术的发达国家联合应对气候问题,同时也希望通过南南合作,帮助较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进一步减少气候变化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思客:

  您刚才提到除了机制体制之外,改善气候,包括生态环境治理,对科技创新的依赖性也是非常强的,但是我们知道目前在环境治理中,科技资源和产业资源之间是缺乏协同性的,科技成果的转换一定程度上很难应用到产业当中,那您觉得这个问题应该怎么破解呢?

  齐晔:

  我觉得这个问题其实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但是在最近这些年中,我们看到了一些体制机制改革的苗头,就是如何鼓励科技创新,让科技人员实实在在地从这个过程中得到益处,这样可以推进这些科技成果的转化。另外,国家对于环保产业的推动也是不遗余力的。一方面有科技的创新,一方面有产业的应用,这两方面能够形成一个合力。我刚才也提到,不仅仅是在国内自主的创新,同时在国际合作的领域我们也是大有可为的。

  思客:

  那您觉得应该怎么去促进它?

  齐晔:

  我觉得《巴黎协议》的签署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机遇。另外就是一定要让企业、让私营部门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让这些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当中实实在在地得到好处。比如国内的碳市场,通过碳定价使科技创新、促进碳减排技术发展的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激励,这样就能够促进大家在这个领域当中更多地创新、更多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其实这样的机制不仅仅在一个国家当中,在跨国之间也可以形成这样的机制,但是现在来看,我们恐怕要分两步走,一步是我们先看看在国内如何促进这样的过程,然后在国际上我们再有所推广。

  本届达沃斯论坛真是科技感十足。董博越 摄

  智库第一功能是要有思想产品

  

  思客:

  齐主任,您作为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主任,一直致力于中外智库合作交流,那么根据您长期以来的接触和观察,您觉得国内智库和国际智库相比还有哪些可以提升和努力的空间?

  齐晔:

  国内智库有两类,一类是政府的比如政策研究室、社科院这类型的智库,是直接服务于政府决策的,更多的是作为政府决策的一部分。另一类就是像大学、企业的智库,相对来讲更加游离、超脱一些。在国际智库方面,我们看到了相对比例比较多的,能够比较超脱的,或者他们自认为属于独立性的智库。我觉得这不是独立或不独立的一种价值判断,而是说它是适应于不同的体制、不同的环境。

  我觉得国际智库的独立性、运行模式、资金来源,透明度管理等方面有很多值得我们智库借鉴的经验,但是我们也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新型智库。有一点非常重要,智库第一功能是要有思想产品,脱离了这样的功能智库的“智”就无从谈起了。

  (作者为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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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段思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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