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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的东北军事工业

来源:学习时报
2024-05-06 11:02

原标题: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的东北军事工业

解放战争时期党领导的东北军事工业,是伴随着东北根据地的开辟、巩固不断发展、壮大的。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东北军事工业从无到有、由弱变强。根据《东北解放区财政经济史稿》和东北军工部《军事工业三年来主要工作》统计,在东北全境解放之际,建立起拥有48家工厂、11033部机器设备、44164名职工的庞大军工体系。4年间,共生产子弹28067768发、手榴弹5095799枚、各种炮弹3073830发,制造各种枪支10676支、各型火炮和迫击炮3135门,修理枪炮31223支(门)。如此庞大的规模和强大的产能,不仅为东北乃至全国解放作出重大贡献,而且为新中国成立后国防工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筚路蓝缕,初具规模

1945年10月至1947年9月,东北军事工业进入第一个发展阶段。在“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白手起家”方针指导下,在来自老解放区的军工干部和全体职工的努力下,克服种种困难,党领导下的东北军事工业最终得以建立。抗战胜利后,党中央审时度势,先后派遣2万名干部、11万军队挺进东北,开辟东北根据地。为了统一管理各部队的军工干部和职工,1945年10月12日,东北军区决定在沈阳成立临时的军工部,随即接管沈阳兵工厂、文官屯坦克修理厂和孤家子火药厂,这是我党我军最早掌握的现代化大型军事工业。

然而一个月后,国民党军队向东北解放区发起大规模进攻。面对危急态势,军工部不得不放弃先进的工厂设备,仅携带少量机器和原料,随大部队迅速转移。此时由于我军处于被动局面,军工部在一年内进行7次大规模转移,有同志感慨道这是“工厂搬家,机器打游击的艰苦阶段”。为了保障部队作战需要,军工部不得不化整为零,由各军区、各部队组建军工处,自行组织生产。

1946年秋冬之际,为了切实贯彻党中央、东北局关于巩固东北根据地的指示和决议,军工部抓住战局相对稳定的时机,克服原料短缺、技术落后、气候恶劣、交通不便等困难,迅速建立稳固的军工生产基地,着手应对弹药生产问题。在珲春、鹤岗、鸡西、丹东、齐齐哈尔、牡丹江、吉林、哈尔滨、大连等地建立14家直属工厂,随即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生产子弹3359932发、手榴弹2662159枚、各种炮弹117236发。尽管这些弹药大多是利用旧弹壳复装生产,威力不佳、产量不稳,但却及时有效解决了前线部队遇到的军火补给问题,全力保障我军打破国民党军队对东北解放区的全面进攻。

统一领导,保障前线

1947年9月至1948年11月,东北军事工业进入第二个发展阶段。在“全力加强军事工业建设”方针指导下,伴随着战略反攻的号角,东北军工迎来飞跃发展,为战略决战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我军转入战略反攻后,党中央对东北军事工业寄予厚望。1947年7月10日,毛泽东指示东北我军“目前开始的一年内,你们必须用大力建立大规模军事工业”。此时,东北民主联军司令部意识到,自“三下江南、四保临江”战役结束后,我军迅速壮大,作战规模越来越大,作战形式逐渐转为攻坚战、纵深战,武器弹药尤其是炮弹消耗越来越多,仅靠战场缴获和弹药复装,已经无法满足战场需求。为战略反攻乃至决战考虑,必须将军工生产提到战略高度。首要的工作是,推动军工建设由分散走向统一。

在东北局常委、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罗荣桓的直接领导下,1947年9月中旬至10月上旬,第一次东北军工会议在哈尔滨召开。大会宣布东北军工部正式成立,由何长工任部长,伍修权任政委。1948年4月3日,东北军工部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强调目前工作重点:第一,统一管理。将原有的生产基地以地区为中心,改编为9个办事处,统一生产计划,分工协作。第二,精简机构。撤销各军区、各部队的军工处,上交修械厂14家,机器设备2006台。第三,提升质量。淘汰落后产能,实行成本核算,进行正规化、规模化生产。

随即,毛泽东就东北军工作出重要指示:“望东北局用全力加强军事工业之建设,以支援全国作战为目标。”这就进一步明确接下来的目标任务。一方面,保障东北战场。在党中央、东北局的关心指导下,东北军工上下一心,干劲十足,仅一年时间,便生产子弹8240783发、手榴弹1635039枚、各种炮弹1236023发,值得注意的是炮弹产量是前一阶段的10.5倍。这些武器弹药源源不断地投送到前线部队,提升了我军炮火优势,加速了东北解放进程。另一方面,支援全国作战。毛泽东强调:“经东北输送炮弹、炸药至华中、中原与西北,此种任务极为重要。”并指出关内我军对炮弹的期待“如大旱之望云霓”。随即,东北局指示军工部位于大连的第九办事处所属工厂,加紧生产炮弹和炸药,经海运越过国民党军队封锁,运抵山东烟台的我军物资转运站,再由山东人民支前大军运往各处前线。对此,粟裕评价道:“淮海战役的胜利,离不开山东民工的小推车和大连生产的大炮弹。”4年间,自大连运抵山东的炮弹高达50余万发,东北军工为全国解放作出卓越贡献。

积极转型,再踏征程

1948年11月至1949年9月,东北军事工业进入第三个发展阶段。在“转变一部分军工进行一般工业生产,以利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方针指导下,立足新形势新要求,精简机构,调整计划,帮助东北重工业恢复与发展。

东北全境解放后,军工部奉命接管国民党遗留的全部军工企业。经过一系列整顿,东北军工所辖工厂由39家增加到48家,职工人数由20640人增加到44164人,规模庞大,产量大幅提升。为保障我军南下作战,自东北解放至渡江战役的短短半年内,东北军工生产子弹16467053发、手榴弹798601枚、各种炮弹1720571发,产量创历史新高。在优势炮火的打击和震慑下,我军以摧枯拉朽之势横扫敌军。

渡江战役胜利后,中国革命形势发生重大转折。为了迎接新中国的成立,党中央指示东北局,积极推动军事工业转型升级。1949年5月,东北局副书记李富春在东北军工生产材料会议上指出:“东北的军事工业经1949年下半年起,应减少与部分结束目前的军火生产。转到帮助与恢复东北重工业的恢复与发展及开始向新的国防军事工业方面过渡。为了要建设一个新的、大规模的、高级的军工,来担负建设国防的任务,必须首先发展重工业,只有在强大的重工业基础上,才能建设新的国防工业。”会后,东北局发布《关于军工生产的决定》,落实转型工作。首先,精简机构。撤销 9大办事处,将原有48家工厂合并整顿为12家,保留职工35318人。将汽车厂、电气厂及所属职工4479人划归东北工业部,从事民用生产。其次,调整计划。《决定》指出,自1949年9月起,逐年减少普通弹药产量,优化生产结构。自此,东北军工开启建设新中国国防工业、支援重工业建设的新征程。(盛雷)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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