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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喜人的背后,作品的质量水准如何,在学界似乎并未取得共识——

学术评价标准偏失及补救

来源:北京日报
2024-05-06 10:34

原标题:数量喜人的背后,作品的质量水准如何,在学界似乎并未取得共识——(引题)

学术评价标准偏失及补救(主题)

20世纪80年代,针对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的研究现状,著名历史学家戴逸先生提出了“哲学的贫困,史学的危机,经济学的混乱,法学的幼稚”的观点。近40年过去了,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结出了累累硕果。可以说,哲学社会科学作品在数量方面的进展和成就有目共睹,戴逸先生此前的评价则不再被频频提及。不过,数量喜人的背后,作品的质量水准如何,在学界似乎并未取得共识。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评价作品质量的标准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究竟用哪些标准来衡量人文社会科学的水平?笔者认为,单就作品的内容而言,哲学社会科学的不少知识属于单纯的智力思考、精神信仰、人文关怀、个体体验,故而其评价标准必然会多于自然科学,这不但体现于作为整体意义上的哲学社会科学,而且也存在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各分支。但这并不意味着,不存在某种统一的标准。换言之,我们在正视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标准存在多元性的同时,还应看到,依然存在一些争议较小的标准,这些标准可称作形式标准。

笔者将它们归纳为以下五种,这五种标准是评价作品是否具有高水准的必要条件。尽管这些标准自身仍存在一定问题,但至少可用以衡量或评价作品的质量,同时也可以促使我们在面对这些问题时进一步思考如何改进和完善。

第一,核心期刊

由于作品必须符合核心期刊的诸多要求(如双向匿名评审、三审终审、创新性、学术规范等),相应地,以此为载体,在上面发表的文章通常有较高的质量。但也要看到,两者之间并无必然联系,因为不少非核心期刊上的文章亦质量较高,相应地,所谓的核心期刊文章并非质量都高,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与此有关的是,核心期刊遴选的标准同样有争议,不同机构因不同标准确定的核心期刊范围也有不同,以至差别很大。此外,核心期刊审稿用稿过程中存在的“关系稿”“人情稿”现象也应引起重视。对此,2021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从十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对于提升核心期刊审稿用稿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作品长度

作品是越长越好抑或越短越好?对哲学社会科学而言,如果是一个重要的、学术界长期争论未决的问题,通常并非三言两语就能解决,而需要最终体现为上万字乃至数十万字的长文或专著。反之,浓墨重彩实属多余。目前,多数期刊为了提升他引率、转载率,在版面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减少文章总体数量,对文章字数要求越来越多。一些高校规定学位论文的字数下限,比如本科论文不少于五千字、硕士论文不少于三万字、博士论文不少于十万字。其实,从性质上来看,可将文章划分为学术性文章和思想性文章,后者常常较前者为短,尽管在实践中两者并不容易区分。但不论如何,有话则长,无话则短。否则,为了片面追求作品长度,就有可能使注水文章或专著大量产生,其质量也必然下降。好的现象是,一些高校和期刊皆取消了文章字数的下限。

第三,转载率、他引率

如果一篇作品开创了新领域,提出了新学说,解决了同行长久以来无法解决的问题,它就很容易触动学界同仁的神经,进而受到转载或引用。相应地,作品的转载率、他引率越高,意味着该作品受到学界同行的关注越高。“板凳要坐十年冷,文章不写一句空”,由此产生的作品必然拥有较高的含金量,以至成为推进学术进步的增量因素,并作为他人从事学术研究的起点或阶梯。可是,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有些期刊或学者为了提升转载率或他引率,会刻意采取一些非学术手段实现这种目的,这无疑偏离了正常的学术评价标准。因此,除了进一步强调科研诚信、学术道德这些传统要求外,还需要从技术上剔除不正常的转载率、他引率,从而让学术研究走向正常轨道。

第四,实用价值

从目的导向来看,可将作品划分为两类:以解决理论问题为目的和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前者的特点在于提出某种学说、概念,对社会现象提出某种理论解释,对历史事件进行澄清,廓清理论争议等,并不一定直接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甚而与现实无必然联系。相应地,后者以解决现实问题,进而推动社会发展为导向,比如作品中提出的方案成为智库报告、获得领导人批示、被有关部门采用后直接转化为法律或政策等。单纯从价值本身而言,两种类型皆体现了作者的智慧,并促进学术繁荣,实质上并无高下之分。目前在学术评价(比如学术评奖、课题申报、职称评审等)中,往往过于侧重解决实际问题,而忽视作品本身所具有的理论价值。在人类发展史上,从作品具有的生命力来看,可以发现作品的理论价值会更为持久,对于人们理解现实,解决疑问,平复心灵方面所起的作用和作出的贡献甚至要大于解决实际问题。因此,对不同性质的作品,不应简单采取实用价值作为标准进行一刀切。

第五,外文书写

这里的外文书写包括三类情况:第一类是对外文的引用,第二类是用外文撰写作品并发表,第三类是作品被译成外文。对第一类情况而言,引用外文文献显然体现了作者具有对其他国家的了解,通过援引这些文献进行问题的比较和借鉴无疑会提升作品的质量,即“中国问题,国际视野”。但存在的问题在于,不能为引而引,导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虽有诸多外文文献装饰,实则是一副空皮囊。如果说第一类情况属于文化引进的话,那么后两类情况则属于文化输出,这种输出一方面有利于增加中外交流,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作品的质量和价值,同时,对于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学者而言,一方面,提升外语书写能力,力争在国际有影响力的期刊或出版社发表作品,与国外同行对话,是摆在面前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作品质量一旦过硬,除了用外文发表和外国主动翻译外,国内有关部门和机构可考虑增设诸如“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这类课题,以进一步扩大作品的国际影响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

郭辉,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

责任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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