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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少写一个“0” 中介合同咋履行?

来源:中工网
2024-05-05 10:56

房屋交易时,因房产中介工作人员笔误,中介服务费少写了一个零,14万变成了1.4万,而双方均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该笔误,在合同上签了字。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应该如何支付服务费?中介合同又该如何履行?

基本案情

2023年,王某通过某房产中介购买房屋,双方约定在中介合同中载明,王某应支付服务费140000元。随后,双方在中介合同上签字。几天后,某房产中介的业务员通过微信联系王某,称合同上服务费金额写错了,把140000元写成了14000元,少写了一个“0”。当时,双方通过微信确认,服务费依然按照之前约定的金额,即王某支付140000元,中介返现15000元,即王某实付125000元。同时,双方还约定,在进行房屋交易时,重新签订合同。

但在双方重新签订协议之日,王某却当场反悔,仅同意向某中介公司支付服务费14000元。中介虽然对服务费金额存在争议,但仍履行完毕全部中介合同的义务,未阻止买卖双方交易。

后某中介公司起诉至法院,认为在发现合同笔误问题后,公司及时告知王某需要更正,且王某未持异议,要求王某按照之前约定的实付125000元,补足服务费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对此,王某认为,合同中不存在笔误,已按约定支付服务费14000元。

法院裁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双方微信沟通内容,合同签署后,中介公司确曾告知王某,合同中存在笔误并与之协商进行更正,且双方已就此达成了新的合意,应按约定履行。据此,法院判决王某按照125000元补足服务费,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

法院认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但如出现上述案例中的情况,甚至因此涉诉,法院会从缔约前后当事人的沟通内容、交易习惯、日常经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辨别各方的真实合意,以判断合同中是否存在笔误。而本案中,通过王某和中介业务员的聊天记录可以看出,14000元确系笔误,因此,法院按照“误载不害真意”原则,按照当事人的真实合意,确定合同的内容与效力,各方应按照真实意思表示履行合同。

对此,法院认为,委托人要做好房屋交易中己方的“第一责任人”。买卖房屋是公民个人生活中的重大事项,委托人虽然委托了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但仍应审慎缔约,不能因此免除自身基本义务。本案中,虽然笔误是中介机构原因所致,但委托人王某因此而否认双方之间已就服务费达成的合意,明显有违民事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最终仍须按照合意金额补足服务费,并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河北工人报记者李华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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