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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充电桩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2021-04-16 07:48

  原标题:山东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100%配建或预留充电桩

  中工网讯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田国垒)电动汽车充电问题是当前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日前,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山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白皮书(2020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新闻发布会,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据悉,山东将系统打造与电动汽车发展相适应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推进居民区充电设施建设,落实新建住宅充电设施配建政策,鼓励用户自行报装个人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各级机关及其他公共机构、国有企业在内部停车场按停车位一定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同时,还将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白皮书》进一步明确了新建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将充电基础设施配建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畴,要求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从源头上解决当前既有小区面临的供电容量不足、改造施工困难等问题。

  针对当前电动汽车长途出行充电难的问题,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赵方德介绍,截至目前,该省已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成充电站(桩)166处。下一步将采取“加密、加强、加快”3项措施,加快完善高速公路充电服务网络。

责任编辑:杨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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