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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剑指“零整比”?

//www.workercn.cn 2017-11-27 08:51:02 来源:汽车人传媒 

零整比畸高,在反垄断法里面,叫滥用支配地位,已经被监管部门盯上了。

  ◎ 《汽车人》记者 黄耀鹏

  老百姓买车第一步往往是确定预算,再研究范围内心仪的车,对售后服务的成本考虑得可能少一些。在车辆全生命周期内,使用成本占据大头。除了燃油保险等固定支出,维修保养成本的重要性不亚于新车价格。

  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几乎所有厂商不得不小心定价,回头争取在维保中赚回来。不厚道的典型操作是,利用整车厂商的垄断地位,强迫供应商不得与第三方进行交易,再从垄断零配件市场中攫取超额利润。

  零配件价格高,除了最终消费者不高兴,站在整车厂商利益对立面的还有保险业和汽修业。前者很容易理解,汽修业难道不是整车厂商利益链条的一部分吗?能分到一杯羹的是授权4S店(它们也被整车厂吃得死死的),还有众多没拿到授权资格的汽修店,后者当然不乐意整车厂垄断零配件供应。

  有些厂商垄断能力特别强,让供应商往东它不敢往西。这些厂商都有哪些?两大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每季度都会发布“零整比”排行榜,可以自行搜索看看久居前列的,都是哪些厂商的哪些产品。

  零整比,顾名思义,就是全车零件拆散了卖,能卖出几辆整车的价来。奔驰已经停产的GLK再次勇夺冠军,零整比超过830%。这还是2015年起反垄断部门约谈的结果。一些厂商为了零整比好看一些,下调了高价值、低损率的配件,而常用配件则减得少,甚至还涨价。这样套路真的好吗?除了约谈和罚款,有关部门还有别的办法吗?

  从2015年开始酝酿的《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已经完成了起草和征求意见及多轮完善,国务院即将按程序颁布。

  和十年前《反垄断法》不同,《指南》是给经营者看的。按照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局官员的说法,《指南》对常见性质竞争行为的合法性评估予以指引,给汽车业经营者提供更为明确的合理预期。

  说白了,就是让厂商知道什么能做,什么算高压线不能碰。和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不同,《指南》列举的内容实际上是宣示“勿谓言之不预也”。

  零整比畸高,在反垄断法里面,叫滥用支配地位,已经被监管部门盯上了。

  不仅是零整比,同城经销商串谋垄断价格、禁止供应商向第三方供货、跨国垄断等行为,都被明示违反垄断法。将根据具体行为予以审查监管和惩罚。

  说到监管部门,反垄断是一个大工程。上层指挥机构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下属平行三个机构:商务部下设反垄断局、发改委下设价格监督和反垄断局、工商总局下设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其中发改委下属反垄断局偏重于价格卡特尔行为,零整比正好落在其管辖范围。

  虽然两年内三个反垄断局都举起罚款大棒,但仍嫌不够。一方面企业对哪些行为触犯《反垄断法》不甚明了(揣着明白装糊涂);另一方面监管存在以罚代管的趋向,即罚了款就默认了非法行为可以继续。消费者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完全伸张,违法行为本身也没有得到全面纠正。

  作为执法升级的信号,《指南》可能暗示将采取后续跟进措施,直到厂商设置合理的零整比,保养价格指数也要趋于合理。反垄断局可能承认豪华品牌的溢价,但价格合理的范围是多少?零整比到8是否算是合理溢价?不得而知。在《指南》出台前,很难用数字的界定来约束厂商,毕竟“零整比”指标本身并没有得到广泛公认。

  不过,厂商们可能仍想观望一下《指南》出台之后的风向。除了无法抵赖的价格串谋之外,针对零整比高一点有什么执法依据?不过,厂商们最好对《指南》带来的反垄断执法思路改变,有一点思想准备。“滥用支配地位”是可以被量化和定罪的,只是可能不用“零整比”这样通俗的说法而已。(《汽车人》记者/黄耀鹏)【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

编辑: 邬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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